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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对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有哪些新规定

    信息发布者:兴农农业
    2020-02-26 21:45:03   转载
    02-26 08:40关注新《土地管理法》2020年正式实施,其中有许多对农民的利好规定,同时对以往的一些利民政策、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都进行了实质规定,将保障措施细化到法条中。今天就来带大家看一看,新《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的新规定。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为了保障我国的耕地红线,避免宅基地扩张侵占农田,新《土地管理法》特别规定了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因为各地的土地存量不同,新法同时要求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还需参见各地省级政府关于宅基地面积的具体规定。
    二、宅基地不足地区,县级政府要采取措施保障农民户有所居
    我国有些地区存在人口较多、土地较少的问题,因此一户一宅在这些地区执行起来可能存在一定难度,但有难度不代表就要忽视老百姓的利益,因此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县政府“可以采取措施”,但这个措施必须建立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且要严格依照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最终目的仍旧是要保障农民户有所居。
    三、国家允许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
    目前我国的城市化建设正进行的如火如荼,越来越多的农民平日里都在城市工作和生活,那么对宅基地的有偿退出可以说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所以新《土地管理法》中,国家观点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四、出卖、赠与宅基地房屋须谨慎
    出卖、赠与宅基地上房屋的行为,是农民有偿、无偿退出宅基地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被出卖和赠与给了同村村民,那么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新《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民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但为了避免管理混乱、反复无常申请退出宅基地的情况出现,特别规定,在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此大家退出宅基地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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