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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空地就不批宅基地?新规提出3种方式,让家家都能建上新房

    信息发布者:兴农农业
    2020-03-04 00:19:47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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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是我们国家农村一项特有的居住保障制度,长期以来,是按照“因人按需、一户一宅、无偿取得、长期使用”的原则进行分配的,这也是对农民基本居住需求的福利保障。在早前,家里孩子大了,到了结婚成家的年龄,只要向村里提出申请,很容易就能无偿分得一块宅基地。
    但近些年来,宅基地申请审批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这主要是因为随着农村人口的不断增长,老宅基地没有成熟有效的退出机制,大部分村庄可用于宅基地的空闲地已经分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又有着严格的限制,宅基地已经处于无地可批的状态。很多农村已经多年没有批过宅基地,不少新分户农民申请多年都没有分到,有的只好两三户十几口人挤住在一处。
    宅基地难以申请审批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审批程序的复杂。在以前,宅基地审核批准要县级土地管理部门,还要经过村、乡镇两级层层把关,最为关键的是,宅基地审批没有一个明确的流程,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农民想申请宅基地不知道找谁,找到了也以各种理由推脱。
    针对这种情况,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宅基地审批权下放到乡镇,并且要建立专门的宅基地审核窗口,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制度机制,为农民申请宅基地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但很多农村没有空地、无地可批怎么办?对此,《通知》提出要通过以下3种方式,增加宅基地空间,满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农户的建房需求。
    (1)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大多农村可批准宅基地空地已经用完,再新增批准就需要占用农用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就需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但这个指标每个县都是有着严格限制的。以前出于经济利益考虑,用地指标开发房地产、建设工业厂房等还不够用,谁也不会舍得安排用于农村宅基地。有了这个规定,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用作宅基地就有了可能。
    (2)村庄整治。村庄整治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这里面包括对“空心村”“空心房”的整治,主要是对一些具有安全隐患的危房、长期无人打理的无主房屋进行拆除,不仅可以改善村庄环境,而且还可以将整治出来的宅基地分配给新分户农民。
    (3)废旧宅基地腾退。当前,农村宅基地有一个十分尴尬的现象,那就是一边新分户农民宅基地无地可批、没法建房,另一边却是因继承等原因“一户多宅”的大量存量,还有不少进城农民留在老家的宅基地和房屋长时间空置。当前,国家提出了有偿退出机制,鼓励这些废旧闲置宅基地以有偿的方式退回村集体。这样一来,可用于分给新分户农民的宅基地空间就会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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